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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購進的設備,器具不超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當期成本費用的應納所得額扣除,什么意思不明白

84785018| 提問時間:2019 08/08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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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 現(xiàn)在新政策說的是企業(yè)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就是說你購進就可以直接做當期成本費用 不需要按年限來折舊稅前扣除了
2019 08/08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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