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因更換工作單位,導致同一月發(fā)放兩份工資,因為前一家公司滯后一月交稅,導致補稅,接到通知不超一個月說要交滯納金這個合理嗎?

84784976| 提問時間:2019 07/24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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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飛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稅務師,高級會計師考試(83分),中級會計師
你好! 不合理的。
2019 07/24 16:37
84784976
2019 07/24 16:40
如何解決?不交說影響征信
蔣飛老師
2019 07/24 16:41
可以和稅務局解釋清楚原因,如果實在不行那就交滯納金(好在金額不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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