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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公司開具差額發(fā)票、差額為被派遣人員工資及保險等費用、差額部分做到主營業(yè)務成本-派遣人員工資;當企業(yè)交納工會是這部分工資應不應該核算在內(nèi)、有相關文件規(guī)定嗎?

84785041| 提問時間:2019 06/30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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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子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你好,這部分不屬于你企業(yè)負擔的工資建議不要計算進去
2019 06/30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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