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yè)2018年招標了一項200萬元的工程,并在2018年全部完工。但是當時甲方?jīng)]有給錢,企業(yè)沒有做帳,稅務只零申報。今年6月15日,甲方同意先給105萬元,企業(yè)和甲方簽字了合同,合同期寫到了今年4月份。企業(yè)讓我給甲方開發(fā)票。(我是最近新接手的)。 問:這樣開票合理嗎?如何做帳?我個人有什么風險?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根據(jù)你的合同開具發(fā)票,合理。
你個人沒有風險。開票后作為應收和結算處理
2019 06/18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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