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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上說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的,增值稅納稅義務(wù)發(fā)生時間為合同約定收款日期,但是現(xiàn)實(shí)中比如合同約定收款日期是2019年10月15日,但是客戶提前把錢給了,比如6月30日錢就給了,這個時候納稅義務(wù)時間是多少?

84785039| 提問時間:2019 05/11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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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子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以合同約定時間確認(rèn)收入,提前收款放到預(yù)收款里 如果我的回答讓您滿意,請給予好評,謝謝!
2019 05/11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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