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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累計病休期間和享受醫(yī)療期有什么區(qū)別?

84785018| 提問時間:2019 05/05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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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子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初級會計師
醫(yī)療期的計算從病休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例如,1名應享受3個月醫(yī)療期的職工,如果從2018年3月15日起第一次病休,則該職工醫(yī)療期應在3月15日至9月14曰6個月內的時間段確定。假設到7月20日,該職工已累計病休3個月,即視為醫(yī)療期滿。若該職工在7月21日至9月14日之間再次病,就無法享受醫(yī)療期待遇。 病休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節(jié)日包括在內。對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24個月內尚不能痊愈的,經(jīng)企業(yè)和勞動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適當延長醫(yī)療期。
2019 05/05 10:13
84785018
2019 05/05 10:16
累計病休時間不是醫(yī)療期×2或者+6嘛
葉子老師
2019 05/05 10:35
就是醫(yī)療期有個期間,你再看看我上面的例子。累計病休時間是你要在這個時間內休完,過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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