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關于受理2018年度“三代”稅款手續(xù)費申請的通知】 尊敬的代扣、代收扣繳義務人和代征人: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xù)費管理的通知》(財行〔2019〕11號)要求,為做好2018年度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和委托代征(以下簡稱“三代”)稅款手續(xù)費申請的受理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范圍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廣州市各稅務機關征收入庫“三代”稅款涉及的手續(xù)費。   二、申請期限和要求   根據財行〔2019〕11號文件第四點的要求,請涉及2018年度“三代”稅款手續(xù)費申請的代扣、代收扣繳義務人和代征人于2019年3月30日前提交申請,因“三代”單位或個人自身原因,未及時提交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2018年度“三代”稅款手續(xù)費。手續(xù)費的支付比例和限額按照財行〔2019〕11號文件第三點要求申請。   三、申請方式  ?。ㄒ唬V州市各稅務機關征收管理的“三代”單位和個人,請到目前主管稅務機關的辦稅服務廳申請。  ?。ǘV東省第三稅務分局征收管理的“三代”單位和個人,2018年在廣州市入庫的“三代”稅款手續(xù)費,請到當前注冊

84784984| 提問時間:2019 03/25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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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
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你好,請問你的問題是什么呢
2019 03/25 13:52
84784984
2019 03/25 13:56
這個是干嘛的
樸老師
2019 03/25 14:24
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xù)費申請
84784984
2019 03/25 14:44
這個要怎么處理?
樸老師
2019 03/25 14:46
一、1.提取范圍:2016年1月1日后繳入省三分局或原省地稅局直屬稅務分局且符合財行〔2019〕11號文規(guī)定的稅款的“三代”手續(xù)費; 2.分別填寫2016年、2017年、2018年“三代”稅款明細情況。 二、所需資料: 1.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xù)費申請表(一式三份); 2.代扣代收代征稅款完稅憑證原件(稅收繳款書、稅收完稅證明、第一次打印的銀行繳稅回單或省網打印的《廣東省稅務局電子繳款憑證》)(業(yè)務辦結后退回申請人); 3.稅務登記證副本(核查原件留存復印件)。 這是3.13日廣東稅局第三分局發(f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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