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銷售額為500萬元,按20%的利潤計算,進項發(fā)票額為400萬元,年利潤總額為100萬,那2019年1月1日前企業(yè)年應(yīng)納企業(yè)所得稅為:100萬*25%=25萬, 2019年1月1日后列為小微企業(yè)后企業(yè)所得稅為:100萬*25%*20%=5萬,2019年1月1日前后對比年應(yīng)納企業(yè)所得稅降稅少交20萬 這個算法是對的嗎?

84785024| 提問時間:2019 03/23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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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第一個算法不對的,18年的小微利潤減半的20%繳納
2019 03/23 13:54
84785024
2019 03/23 14:02
老師。那公式要怎么算才正確
郭老師
2019 03/23 14:14
100*(25%-15%)
84785024
2019 03/23 14:18
老師,那實際是相比少了5萬。并不是20萬那么多是嗎
郭老師
2019 03/23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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