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提供勞務服務,預售了款項,那么什么時候確認收入?

84785031| 提問時間:2019 03/03 11:28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沈家本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律師
您好,對于采取預收款提供勞務的,收到預收款,理應按規(guī)定確認增值稅應稅收入。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yè)納入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第四十一條第一款和第二款之規(guī)定: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jù)的當天(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同時,《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九條也規(guī)定: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jù)的當天。 由此可見,對于采取預收款提供勞務的,收到預收款,理應按規(guī)定確認增值稅應稅收入。 為您提供解答,如滿意,請五星好評哦
2019 03/03 11:31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取

      00:10:00

      免費領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