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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2016第36號,研發(fā)服務免征增值稅,該政策有沒有被取消?

84784997| 提問時間:2019 02/27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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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律師
您好,并沒有取消,還是可以銷售免稅的。 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fā)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享受免征增值稅優(yōu)惠。 為您提供解答,祝學習愉快
2019 02/27 15:20
沈家本老師
2019 03/01 09:35
為您提供解答我的榮幸,如滿意,請及時五星好評鼓勵我哦,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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