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國家稅務(wù)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文中年度應(yīng)納稅所得額指標暫按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不超過300萬的標準,年度應(yīng)納稅所得額的公式怎么計算?

84784988| 提問時間:2019 01/23 13:59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
徐阿富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
你好,年度:100萬元以下,按照100或?qū)嶋H金額*25%*20% 100萬以上300萬元以下按照實際金額*50%*20%
2019 01/23 14:00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0/400
      提交問題

      您有一張限時會員卡待領(lǐng)取

      00:10:00

      免費領(lǐng)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術(shù)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