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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經(jīng)職工食堂承包給個人,食堂服務(wù)對象僅為公司員工,不對外經(jīng)營,承包人以被承包人名義經(jīng)營,經(jīng)營風(fēng)險由被承包人承擔(dān)。食堂所有采購仍以被承包公司名義進行,食堂運營支出均在公司列支核算,屬于公司內(nèi)部食堂,這種情況下公司或者個人還需要征收增值稅嘛?

84785033| 提問時間:2019 01/14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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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你好,屬于公司的,但是正常銷售給員工了是需要征收增值稅的
2019 01/14 14:46
84785033
2019 01/14 16:20
沒有銷售給員工,是作為職工福利內(nèi)部員工享受的
樸老師
2019 01/14 16:21
那就不用交稅的,你直接別做賬就行了。這一塊別記到外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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