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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匯票掛失止付且公告期結束后,票據(jù)還有效嗎?撿到票據(jù)的人可以向承兌人要求付款嗎?丟票人該如何收款?

| 提問時間:04/25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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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高級會計師,實務專家
已解答9985個問題

1.公示催告是指在票據(jù)喪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確定的利害關系人限期申報權利,逾期未申報者,則權利失效,而由法院通過除權判決宣告所喪失的票據(jù)無效的制度或程序。

2.該票據(jù)已經掛失止付且公示催告,那么撿到票據(jù)的人肯定不能向承兌人要求付款的。

3.到期沒有人申報權利,那么就證明該失票人就是票據(jù)的權利人,那么失票人就可以請求付款了。

比如說A出票給B,B背書轉讓給C,他們之間是有真是的交易關系的,后來C把票據(jù)丟失了,通過公示催告程序,到期沒有人申報權利,那么就證明C丟失票據(jù)是真的,法院做除權判決宣告票據(jù)無效,通知付款人,那么C就可以取得款項了。不然沒有票據(jù)去銀行要求付款銀行是不予付款的。

2023-04-26 09: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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