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留抵退稅政策時,需要計算進項構成比例嗎
問:我公司是一家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盒生產(chǎn)企業(yè),已被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確定為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chǎn)企業(yè)。2019年我們辦理留抵退稅時,需要計算進項構成比例確定退稅額。請問,享受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chǎn)企業(yè)留抵退稅政策的時候,也需要計算進項構成比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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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需要。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第二條規(guī)定辦理增量留抵退稅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chǎn)企業(yè),可全額退還其2020年1月1日以后形成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不需要計算進項構成比例。這一政策實施的期限是自2020年1月1日起,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