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申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2023年第3號)文件規(guī)定,為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進一步做好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事項,現就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以下簡稱“個稅年度匯繳”)郵寄申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郵寄申報的適用范圍
任職受雇單位所在地(無任職受雇單位的,為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在河北省范圍內的納稅人,可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個人所得稅APP、WEB端)或辦稅服務廳辦理個稅年度匯繳,稅務機關將按規(guī)定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簡便快捷。不便通過以上途徑辦理的可通過郵寄申報辦理個稅年度匯繳,稅務機關無法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納稅人需逐項填寫相關信息。
二、郵寄申報的接收稅務機關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指定國家稅務總局石家莊市新華區(qū)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負責受理全省個稅年度匯繳郵寄申報業(yè)務。郵寄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新華區(qū)電大街82號,郵編050061,聯系電話0311-67965560。注明個稅匯繳申報。
三、郵寄申報的報送資料
為避免他人惡意冒用身份辦理申報,需將紙質年度匯算申報表(一式兩份)和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一并報送。
(一)納稅人僅取得境內綜合所得的,應根據規(guī)定填報《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或《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簡易版)》或《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問答版)》。
納稅人取得境外綜合所得的,應填報《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B表)》及《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抵免明細表》。
(二)納稅人選擇在匯算清繳申報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需附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
(三)納稅人有按規(guī)定在稅前扣除的商業(yè)健康保險的,需附報《商業(yè)健康保險稅前扣除情況明細表》。
(四)納稅人有按規(guī)定在稅前扣除的稅收遞延型商業(yè)養(yǎng)老保險的,需附報《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yè)養(yǎng)老保險稅前扣除情況明細表》。
(五)納稅人有按規(guī)定在稅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業(yè)的捐贈的,需附報《個人所得稅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扣除明細表》。
(六)納稅人重要基礎信息發(fā)生變化的,需要報送《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B表)》。
納稅人可通過下列方式獲取相關辦稅指南和申報表單:
(一)登錄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官方網站,在“資料下載”—“表證單書”進行申報表下載。
(二)登錄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可在“辦稅服務”—“辦稅地圖”查閱附近辦稅服務廳領取相關資料。
四、填報要求
填報信息時,納稅人需認真閱讀填表說明,仔細填寫及核對,確保真實、準確、完整。申報表資料不全,申報表填寫不清晰、不完整或者邏輯錯誤的,稅務機關將不予受理并通知納稅人。為提高辨識度,寄送的申報表,建議使用電腦填報并打印、簽字。
納稅人需在申報表上準確填寫中國境內有效聯系手機號碼、能夠接收信件的有效通訊地址等關鍵信息,以便稅務機關能夠準確寄送申報受理回執(zhí),溝通納稅申報事宜。
五、申報時間
需要通過郵寄申報方式辦理2022年個稅年度匯繳的納稅人,請在2023年6月30日前將申報資料以國內特快專遞方式郵寄給指定的受理郵寄申報的稅務機關。郵寄申報日期以郵政部門收寄郵戳日期為準。
六、年度匯算的退稅、補稅
郵寄申報后涉及年度匯算應補稅或者退稅的,納稅人應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個人所得稅APP、WEB端)網上辦理或者到匯算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年度匯算申請退稅的,也可在申報表相應欄次勾選,并清晰準確填報本人中國境內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如果納稅人對于申報填寫的內容有疑問,可以參考相關辦稅指引,咨詢您的扣繳單位、專業(yè)人士,或者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
(二)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址:;個人所得稅APP可以從官網下載或掃描以下二維碼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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