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境外設計費,從境外取得收款憑證,可否作為會計報銷憑證
【問題】
我們支付境外設計費,從境外企業(yè)取得的收款憑證,是否可以作為會計報銷核算的憑證?
【答案】
根據(jù)《發(fā)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單位和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與納稅有關的發(fā)票或者憑證,稅務機關在納稅審查時有疑義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或者注冊會計師的確認證明,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后,方可作為記賬核算的憑證。
【問題】
我們支付境外設計費,從境外企業(yè)取得的收款憑證,是否可以作為會計報銷核算的憑證?
【答案】
根據(jù)《發(fā)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單位和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與納稅有關的發(fā)票或者憑證,稅務機關在納稅審查時有疑義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或者注冊會計師的確認證明,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后,方可作為記賬核算的憑證。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