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開企業(yè)轉讓未建成房產(chǎn),受讓方是否繳納契稅
【問題】
房開企業(yè)轉讓未建成房產(chǎn),受讓方是否繳納契稅 ?
【答案】
依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使用權轉讓契稅計稅依據(jù)的批復》財稅〔2007〕162號文件規(guī)定: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及所附建筑物、構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附著物)轉讓給他人的,應按照轉讓的總價款計征契稅。實務中房開企業(yè)可能因各種原因轉讓未建成房地產(chǎn),對于受讓方來說,應該按轉讓的總價款繳納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