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核定征收企業(yè)本年度的盈利能否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額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5/10/21 15:56:35 字體:

  【問題】

  我公司2013年度是核定征收企業(yè)所得稅,當年虧損20多萬,2014年度改為查賬征收,當年是盈利30多萬的,2014年度的盈利能否彌補2013年度的虧損額?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企業(yè)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8〕30號)第六條規(guī)定,采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業(yè)所得稅的,應納所得稅額計算公式如下: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應納稅所得額=應稅收入額×應稅所得率 或: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而在應稅收入的確認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所得稅核定征收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77號)第二條規(guī)定,應稅收入額等于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后的余額。用公式表示為:應稅收入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其中,收入總額為企業(yè)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

  由此可見,實行企業(yè)所得稅核定征收的納稅人,其在核定征收年度是按應稅所得稅率核定有應納稅所得額,也就是說當年的會計核算虧損額是不予以確認的,因此也就無法結轉到以后年度進行彌補。


 本信息為收費會員專享內容,此條免費。想獲得更多專業(yè)答疑或精彩會員內容,請注冊為會員或與客服聯系申請成為收費會員

立即成為會員>>        詳情請致電010-82318888400 810 4588!

成為會員可享受以下服務:1.答疑全天候    2.贈送輔導基金    3.期刊發(fā)表論文    4.會員專享期刊
  5.內訓直通車    6.財稅圖書館     7.專家上門      8.財稅法規(guī)庫   
       財稅公開課、職務特訓班           新政解讀、視頻直播課
       財稅移動課程、財稅手機報實務網絡課程

更多會員內容,請查看>>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wcr

免費試聽

  • 證券專業(yè)與股市投資

    證券專業(yè)與股市投資免費聽

  • 科技研發(fā)企業(yè)財稅管控與經營管理特訓專題

    科技研發(fā)企業(yè)財稅管控與經營管理特訓專題免費聽

  • 中國18稅種詳解與實務應用

    中國18稅種詳解與實務應用免費聽

限時免費資料

  • 每日新聞/問答

    每日新聞/問答

  • 每周稅訊速遞

    每周稅訊速遞

  • 月度法規(guī)匯編

    月度法規(guī)匯編

  • 年度法規(guī)匯編

    年度法規(guī)匯編

  • 增值稅匯編

    增值稅匯編

  • 所得稅匯編

    所得稅匯編

掃碼關注我們

掃碼找組織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