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41 蘋果版本:8.7.4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一般納稅人出租車輛上的廣告位如何納稅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qizhenzhen 2023/02/22 15:00:08 字體:

一般納稅人出租車輛上的廣告位如何納稅?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 》規(guī)定,建筑物、構筑物等不動產或者飛機、車輛等有形動產的廣告位出租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用于發(fā)布廣告,分別按照不動產經營租賃、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廣告服務,是指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lián)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jié)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托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yè)務活動。

客運車輛在車內播放廣告或通過車身、頂燈等設施展示廣告的經營收入,應按“文化創(chuàng)意服務-廣告服務”繳納增值稅,適用稅率為6%;將車輛廣告位出租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用于發(fā)布廣告,不屬于“文化創(chuàng)意服務-廣告服務”,應按照“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適用稅率為13%。

此外,依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發(fā)生下列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一)以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動產為標的物提供的經營租賃服務。(二)在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簽訂的尚未執(zhí)行完畢的有形動產租賃合同。因此,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營改增之前取得的車輛出租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用于發(fā)布廣告,也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有形動產經營租賃簡易計稅征收率為3%。

成為會員可享受以下服務
1.答疑全天候        2.團隊人員成長基金        3.會員資料        4.會員期刊
5.定制內訓           6.財稅新政直播解讀        7.網絡課程暢聽
更多會員內容,請查看>>

免費試聽

  • 證券專業(yè)與股市投資

    證券專業(yè)與股市投資免費聽

  • 科技研發(fā)企業(yè)財稅管控與經營管理特訓專題

    科技研發(fā)企業(yè)財稅管控與經營管理特訓專題免費聽

  • 中國18稅種詳解與實務應用

    中國18稅種詳解與實務應用免費聽

限時免費資料

  • 每日新聞/問答

    每日新聞/問答

  • 每周稅訊速遞

    每周稅訊速遞

  • 月度法規(guī)匯編

    月度法規(guī)匯編

  • 年度法規(guī)匯編

    年度法規(guī)匯編

  • 增值稅匯編

    增值稅匯編

  • 所得稅匯編

    所得稅匯編

掃碼關注我們

掃碼找組織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