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即征即退項目形成的留抵稅額是否可以申請退還
有即征即退項目享受即征即退,非即征即退項目形成的留抵稅額是否可以申請退還?
根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規(guī)定,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留抵退稅優(yōu)惠條伯之一是“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p>
所以,納稅人2019年4月1日后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的退稅優(yōu)惠的,不可以申請留抵退稅。
有即征即退項目享受即征即退,非即征即退項目形成的留抵稅額是否可以申請退還?
根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規(guī)定,納稅人適用增值稅留抵退稅優(yōu)惠條伯之一是“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p>
所以,納稅人2019年4月1日后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的退稅優(yōu)惠的,不可以申請留抵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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