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對外捐贈,扣除限額是以扣除捐贈額前的所得作為基數(shù)嗎
【問題】
個人對外捐贈,在計算扣除限額時,是以扣除捐贈額前的所得還是扣除捐贈額后的所得作為基數(shù)?
【答案】
參考修訂后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guī)定,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三款所稱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yè)進行捐贈,是指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nèi)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國家機關向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yè)的捐贈;所稱應納稅所得額,是指計算扣除捐贈額之前的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