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婚前購買一套住房,可否婚后雙方各自扣除50%
【問題】
個人婚前購買一套住房是否可以雙方各自扣除50%還是必須由貸款人扣除1000元?
【答案】
依據《國務院關于印發(fā)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fā)〔2018〕41號)第十五條 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fā)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根據國發(fā)〔2018〕41號第二十二條第(二)項對于贍養(yǎng)老人的規(guī)定,只有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fā)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因此,個人婚前購買一套住房不可以選擇雙方各自扣除50%,只能選擇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