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怎么確定
【問題】
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怎么確定?
【答案】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 納稅人應自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 7日內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稅務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土地增值稅。
【問題】
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怎么確定?
【答案】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 納稅人應自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 7日內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稅務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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