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資管計劃持有的部分股票進行減持,增值稅如何繳納
【問題】
我公司是一項資產管理計劃的管理人,想在今年9月計劃對該資管計劃持有的部分股票進行減持,請問減持股票的增值稅如何繳納?
【答案】
財稅〔2017〕56號規(guī)定,資管產品管理人運營資管產品過程中發(fā)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暫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對資管產品在2018年1月1日前運營過程中發(fā)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未繳納增值稅的,不再繳納。
依據上述規(guī)定,貴公司作為這個資管計劃的管理人,在2018年1月1日前轉讓股票可以不交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