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企業(yè)對境外付每次支付都不超過5萬美元,是否需要備案?
答: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補充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9號)規(guī)定:“一、境內機構和個人對同一筆合同需要多次對外支付的,僅需在首次付匯前辦理稅務備案。”
19號公告不改變《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發(fā)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規(guī)定的備案金額標準,即未超過等值5萬美元的單筆對外支付無需進行稅務備案。
所以,基于同一合同需要多次對外支付的,僅需在單筆支付首次超過等值5萬美元時進行稅務備案。而每次支付都不超過5萬美元,無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