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外購電梯并安裝,安裝費能否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銷售外購電梯并安裝,安裝費能否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第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銷售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如果已經按照兼營的有關規(guī)定,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根據上述規(guī)定,銷售外購電梯并安裝,如果已經按照兼營的有關規(guī)定,分別核算電梯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