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員個稅年度申報需要哪些紙質資料
問:企業(yè)在準備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需要報送哪些紙質資料?
答: 2016年3月31日前,企業(yè)需完成2015年度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年度申報,通過申報軟件填制好年度申報表之后還需向稅務主管機關提供:
(1)年度申報表(6張,申報軟件內打?。?;
(2)護照或臺胞證等證明本人身份的證件(復印件)(必報);
(3)護照或臺胞證等簽證欄中的出入境記錄(復印件)(必報);
(4)境內、外收入證明(工資獎金福利證明或明細工資單)或派遣公司、單位委托注冊會計師出具的收入證明(必報);
(5)在境內、外機構兼任職務的,由任職單位出具的兼職證明(選報);
(6)對取得有關免稅補貼的,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選報);
(7)對取得有關免稅補貼的,還應提供企業(yè)現行福利制度文本(復印件)(選報);
(8)如對外捐贈,還應提供政府機關或非營利組織開具的接受捐贈憑據(復印件)(選報)。所有報送的紙質資料都需要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