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起學個稅——哪些收入要進行匯算清繳?
個稅納稅期限的規(guī)定
1、居民個人取得所得的納稅期限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取得經(jīng)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nèi)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chǎn)租賃所得,財產(chǎn)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nèi)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繳納稅款。
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
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nèi)申報納稅。
納稅人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的,應當在注銷中國戶籍前辦理稅款清算。
2、非居民個人取得所得的納稅期限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
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nèi)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nèi)申報納稅。
個人哪些所得要匯算清繳
1、居民個人綜合所得,按年度計算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并按月辦理扣繳申報。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當按照特定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稅款。
2、個人經(jīng)營所得,按年度計算
納稅人取得經(jīng)營所得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nèi)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個人綜合所得與經(jīng)營所得是按年度計算,年度中間是預繳,所以才會需要在年末時進行匯算清繳。
個人綜合所得需要匯算清繳的情況
但也并不是所有的綜合所得都需要匯算清繳。綜合所得需要匯算清繳的情形包括:
1) 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提示: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并且所得扣完個人繳納的社保、公積金、扣除費用后有應納稅額的,才需要匯算清繳;如果年收入額小于個人繳納的社保、公積金、及扣除費用60000之和,即使是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也不需要匯算清繳;
《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4號)明確:2019、2020年兩年,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超過12萬元的,如果納稅人預繳時少繳稅款,需要補稅的,可以免于匯算清繳申報。
例外情況是,2019、2020年兩年,綜合所得年收入額大于12萬元的納稅人,匯總計算后應補的個人所得稅金額小于400元的,也可以免于匯算申報;
2) 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提示:各項綜合所得,年收入額小于個人繳納的社保、公積金、及扣除費用60000之和,不需要匯算清繳;
同1)一樣, 2019、2020年兩年,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超過12萬元的,如果納稅人預繳時少繳稅款,需要補稅的,可以免于匯算清繳申報。綜合所得年收入額大于12萬元的納稅人,匯總計算后應補的個人所得稅金額小于400元的,也可以免于匯算申報;
3) 納稅年度內(nèi)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
提示:2019、2020年兩年,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需補稅金額較小的,免于匯算清繳。
至于“補稅金額較小”怎么確定?《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4號)明確,需補稅金稅金額在400元以下的,免于匯算清繳;
納稅人怎么確定需補稅金額呢?還是要匯算全年應交個人所得稅,和實際已預繳所得稅,比較后才能確定補稅金額是否在400元以下。
所以,要不要匯算申報是一回事,要不要匯總計算是應納稅額另一回事哦。
例外情況是,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超過12萬元的免于匯算清繳申報,是不需要考慮補稅金額的。也就是,只要納稅人不退稅、或者有應退稅款但不申請退稅,就可以不進行匯算申報,也不需要匯總計算應納稅額。
4) 納稅人申請退稅。
提示:如果納稅人在預繳時多交了個人所得稅,即使?jié)M足以上不需要匯算的條件,但如果想要申請退稅,還是要進行匯算清繳的哦。
需要注意的是,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因為預繳辦法與匯算清繳時適用的計稅金額及計稅稅率不同,年末時最好先按匯算清繳辦法計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與實際預繳的比較,多繳了的要通過匯算清繳申報申請退稅;
另外,《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4號)還明確,2019、2020年兩年,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超過12萬元的,如果納稅人預繳時少繳稅款,需要補稅的,可以免于匯算清繳申報;納稅人多繳稅款,不想申請退稅的,也免于匯算清繳申報;但如果納稅人要申請退稅,還是要辦理匯算清繳申報的。
納稅人申請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nèi)開設的銀行賬戶,并在匯算清繳地就地辦理稅款退庫。
| 作者:盛老師(正保會計網(wǎng)校答疑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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