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全國人大代表、青建集團股份公司董事局主席兼CEO 杜波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要定期對已享受公租房待遇的家庭和個人進行資格審核,對于原符合但現超出條件限制的,依法收回公租房。而全國政協(xié)委員 、民革福建省廈門市主委、廈門市政協(xié)副主席莊威提出要發(fā)行保障性住房國債來支持公共租賃房建設,大力推進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超出條件就應收回
“在退出方面,研究公租房轉為居民自主購買的有關政策,完善公租房的退出機制。”杜波告訴記者,2011年起,從中央到地方,公租房建設已經成為保障性住房建設的主力,相關部門要定期對已享受公租房待遇的家庭和個人進行資格審核,對于原符合但現超出條件限制的,依法收回公租房,由其他符合資格的家庭和個人繼續(xù)租賃使用,形成良性的循環(huán)機制,確保社會公平。
打破本地戶籍限制
在覆蓋面方面,杜波建議應將本地外來務工人員和剛剛就業(yè)的大學畢業(yè)生納入到保障性住房的覆蓋范圍。這部分人是社會發(fā)展的中堅力量,但限于其工資收入、年齡等條件不符合保障性住房的申購要求,無法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待遇,而商品房的價格又難以承受,建議充分考慮這部分人的實際需求與利益。
全國政協(xié)委員、民革福建省廈門市主委、廈門市政協(xié)副主席莊威介紹說,現在廈門公租房供應的對象是年收入5萬元以下的家庭,房租是市場價的30%,很多大學畢業(yè)生,進城務工的農民工,一樣可以申請。
發(fā)行國債籌集資金
“我初步算了一下,今年要建一千萬套需要 1.3萬億,會有6500億的缺口,我今年帶來的提案就是怎么解決這個問題。”莊威提出要發(fā)行保障性住房國債來支持公共租賃房建設,不然地方要籌措這么多資金很困難,由地方提出所需要的金額,報給中央,由中央代地方發(fā)行國債,這樣子就有可能使得公共租賃房處于良性的運作。
用公積金支付房租
“我們這幾年一直在追蹤、提的就是要讓公積金能夠支付房租,公積金干什么用?就是解決公積金交納者的住房問題,但是由于以前有關部門的管理有問題,認為解決問題就是買房子,其實應該是解決住有所居的問題。”莊威認為,用公積金交納房租也是解決社會公平的問題,對低收入的工薪階層是非常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