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們向A公司購買商品,由B物流公司負責保管及運輸,并付給物流公司倉租費,但B物流在運輸途中失誤,導致部分貨物破損,于是要付給我們賠償費。這時,我們取得這筆賠償收入是要開發(fā)票給對方并交營業(yè)稅嗎?還是開收據(jù)就可以了?分錄要怎么做呢?是要沖減所購貨物的成本,還是要入營業(yè)外收入?
【解答】賠償不需要發(fā)票因為不是買賣關系,開收據(jù)就可以了。
因為是導致部分貨物破損所以完整的分錄是
借: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入庫時
借:庫存商品等
其他應收款——物流公司
貸: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
將來收到的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同時注意部分貨物破損,對于這部分物貨的增值是否可以抵扣與你們的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溝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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