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虛報注冊資本的常見手法
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系證明注冊資金到位的主要法律文件,因此,虛報注冊資本主要是圍繞著如何取得驗資報告展開的。常見手法如下:
1.出資人把部分資金在驗資賬戶中循環(huán)進出,然后以銀行進賬單驗資達到虛報注冊資本的目的;
2.出資人將銀行借款或匯人的往來款項不及時入賬,盡管銀行有不得提取大額現金的規(guī)定,但有的出資人卻以分次提取現金、再繳回銀行賬戶等方式獲得銀行出具的收款憑證,達到虛假增資的目的;
3.串通或欺騙金融機構取得銀行收款憑證,或直接偽造或變造銀行收款憑證,然后再欺騙注冊會計師驗資;
4.私刻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的簽章,或者對驗資報告進行加工變造;
5.虛構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然后通過這些項目轉增資本騙取驗資報告;
6.利用關聯企業(yè)之間相互投資虛增注冊資本。
(二)虛假出資的常見手法
常見的虛假出資手法如下:
1.中介機構“一條龍”服務虛假出資。一些中介機構在代辦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中,實行了“一條龍”的服務,一切由中介機構操辦。公司創(chuàng)辦者只需交納一定的手續(xù)費,甚至可以在“零”出資的情況下直接由中介公司代辦營業(yè)執(zhí)照,虛構投資行為;
2.利用本公司的其他銀行賬戶將資金以借款名義借給股東,然后以股東名義作為投資追加注冊資本,但實際上,公司未將資金交付給借款的股東,借款的股東也未辦理資金轉移手續(xù),而是公司將股東所借資金在該公司銀行賬戶之間內部轉賬,股東本身并未增加任何實際投資,
3.以房屋、車輛等不動產或者土地使用權、工業(yè)產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出資的,采取辦理虛假財產權轉移手續(xù)出資,或者已經辦理有關財產權轉移手續(xù),但實物并未交付!秶鴦赵宏P于修改的決定》明確規(guī)定:“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已辦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xù)的證明文件”;
4.以實物方式交付的,采用少交多報或者在評估作價時,故意高估作價再作為出資;
5.利用資產評估增值虛假出資。有的企業(yè)為辦理銀行信用等級或銀行貸款,對其擁有的房屋或土地使用權申請評估,同時將評估結果的增值部分計入了資本公積科目,隨后做轉增實收資本的會計處理并申請驗資。
(三)抽逃出資的常見手法
抽逃出資是指在公司成立后,公司股東將其出資部分或全部抽回,常見手法如下:
1.以各種名目(如往來款、購貨款)在驗資后將公司的貨幣出資抽走,此方式一般抽逃時間與注冊日期接近,長期掛其他應收款,掛賬方多為股東或關聯方,理由多為采購材料等,或抽逃資金后不做賬,貨幣資金賬實不符;
2.虛報利潤、不提或少提法定盈余公積以增加可分配利潤,后以分配利潤名義直接從公司提走貨幣資金;
3.以借貸資金進行驗資,公司成立后將公司資金用于償還借貸資金;
4.將注冊資金的貨幣出資部分,股東以購買設備等為名,用假購物收款收據入賬,虛構“購買存貨和固定資產”事宜;或者將注冊資金中貨幣出資的部分在企業(yè)成立后抽走部分或全部,然后用其他非貨幣資產補賬(事實上不存在或者高估價格);
5.出資人以虛假的股權轉讓的形式從公司提取資金。
此外,還有企業(yè)通過對投資主體的惡意反投資、捐贈、提供抵押擔保等形式,或者企業(yè)進行借款而由股東使用等方式進行抽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