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課程:真賬實訓納稅實訓招生方案免費試聽 初當會計崗位認知會計基礎財務報表會計電算化

 綜合輔導:會計實務行業(yè)會計管理會計審計業(yè)務 初當出納崗位認知現(xiàn)金管理報銷核算圖表學會計

您的位置:首頁>實務操作>初當會計>會計基礎> 正文

如何界定離退休人員再任職問題

2009-9-16 14:25  【 】【打印】【我要糾錯

  【問題】

  如何界定離退休人員再任職問題?

  【解答】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 》(國稅函[2006]526號)文件規(guī)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所稱的“退休人員再任職”,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受雇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xié)議),存在長期或連續(xù)的雇用與被雇用關系;

  二、受雇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

  三、受雇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責任編輯:zoe
發(fā)表評論/我要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