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充足率也稱資本充實率,是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正常運營和發(fā)展所必需的資本比率。各國金融管理當局一般都有對商業(yè)銀行資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監(jiān)測銀行抵御風險的能力。資本充足率有不同的口徑,主要比率有資本對存款的比率、資本對負債的比率、資本對總資產的比率、資本對風險資產的比率等。
根據《巴塞爾協(xié)議》,我國規(guī)定商業(yè)銀行必須達到的資本充足率指標是:包括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的資本總額與風險加權資產總額的比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資本與風險加權資產總額的比率不低于4%。核心資本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附屬資本包括貸款呆賬準備、壞賬準備、投資風險準備和五年期以上的長期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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