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14 16:31 來源:王友順
摘 要 從我國政府采購招標的實踐出發(fā),結(jié)合政府采購法及招標投標法,運用經(jīng)濟學原理、博弈論、制度經(jīng)濟學理論分析政府采購招投標中采購當事人之間的博弈,并提出了博弈人之間存在的問題及應對策略。
關(guān)鍵字 政府采購招標 博弈論模型 制度
1 我國政府采購招標現(xiàn)狀分析2003年1月1日我國政府采購法正式實施,這標志著政府采購制度進入全面施行時期。據(jù)統(tǒng)計,2003年全國政府采購規(guī)模超過了預定目標,達到1 659.4億元,比2002年增加650億元,增長了64.4%,2003年全國實施采購的預算為1 856億元,實際支付(采購規(guī)模)1 659.4億元,節(jié)約預算資金196.6億元,資金節(jié)約率為10.6%.政府采購的目標就是節(jié)約采購資金和提高采購效率。以競爭性招標方式是政府采購的主要方式。我們下面就從這種競爭性的招標方式來制定政府采購招標的博弈模型,以此分析如何使政府采購的成本最低以及在個人得益和整個社會得益中如何達到整個社會得益的最大化,并由此提出采購招標出現(xiàn)的問題及采取的相應對策。
2 理論與模型2.1 博弈論博弈論(game theory),是研究決策主體的行為發(fā)生直接相互作用時候的決策以及這種決策的均衡問題。博弈論的基本概念包括參與人、行動、信息、戰(zhàn)略、支付函數(shù)、結(jié)果、均衡。納什均衡是所有均衡中最基本的理論,其余三個(子博弈精煉納什均衡、貝葉斯納什均衡、精煉貝葉斯納什均衡)都是對納什均衡的一種擴展及優(yōu)化。
Nash均衡是標準的非合作戰(zhàn)略中的概念。這種戰(zhàn)略中有N個參與人,每個參與人i有一個戰(zhàn)略Si,和一個支付函數(shù)ui,ui是所有局中人的戰(zhàn)略函數(shù),代表每個參與人的利益。有n個參與人的戰(zhàn)略式表述博弈G={S1,…,Sn;u1,…,un},戰(zhàn)略組合s*=(s1*,…,si-1*, si+1*…,sn*)是一個納什均衡,如果對于每一個i, si* 是給定其他參與人選擇s_i*=(s1*,…,si*,…,sn*)的情況下第i個參與人的最優(yōu)戰(zhàn)略,即:ui(si*,s_i*)?叟ui(si,,s_i*),?坌i. 2.2 模型的建立2.2.1 采購人與供應商之間的“納什均衡”
政府采購活動中,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得知,博弈的參與人即采購人和供應商。為了方便討論,我們結(jié)合一個案例進行說明。
采購項目:汽車(包括轎車、載客車、越野車、載重車及特種車輛);采購機關(guān):XX省政府采購中心;采購數(shù)量:153輛;采購方式:公開招標;招標機構(gòu):XX省政府采購中心;開標日期:1999年9月8日;投標人數(shù)量:14家;中標人數(shù)量:3家;合同簽訂方式:由省采購中心與各中標人簽訂合同。
為了直觀的表達,兩個數(shù)字代表對應戰(zhàn)略組合下兩個博弈方的支付函數(shù)(效用),其中第一個數(shù)字是供應商的支付,第二個數(shù)字是采購人的支付。在這個有限(14家投標人)戰(zhàn)略博弈中,我們可以得到納什均衡。我們假設(shè)如果雙方合作則得(2 000,2 000)效用,這應該是雙方最有利的選擇,但考慮到對方有可能為了得到各自最大利益而采取不合作的策略,故2 000效用不可能成為雙方的選擇。這個分析過程如下,首先考慮供應商的戰(zhàn)略,假定采購人合作,對于供應商的戰(zhàn)略,如果合作可得2 000個單位效用,非合作有1 000個單位效用,則供應商選擇合作。當采購人不合作時,供應商合作得800個單位效用,不合作得1 800個單位效用,則供應商選擇非合作。同樣,再考慮采購人的戰(zhàn)略,假定供應商合作,對于采購人,如果合作可得2 000個單位效用,非合作有2 100個單位效用,則采購人選擇非合作。當供應商非合作,對于采購人,如果合作得500個單位效用,非合作則得1 800個單位效用,所以采購人非合作。故(非合作,非合作)是一個納什均衡。
由經(jīng)濟學原理,我們可以得知個人利益與社會福利之間的關(guān)系。政府采購中競爭性的招標使得競爭結(jié)果對于社會是最好的,因為這個結(jié)果使總剩余(即買者的評價與賣者的成本之差)最大化,即這種配置是有效率的。如果一種配置是無效率的,那么買者和賣者之間交易的一些好處就沒有完全實現(xiàn)。換句話說,只有在市場競爭的時候,看不見的手才能引導資源有效的配置,而只有市場上的企業(yè)不能合作時,市場才是競爭的!斑@種博弈使得供應商采購者之間非合作博弈均衡提高了國家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以及社會福利水平!
2.2.2 投標人(供應商)與投標人(供應商)報價之間的博弈招標就其本質(zhì)而言是為采購人創(chuàng)造了一個買方市場,因此,在招標中,采購人一般處于有利地位,而投標人則處于被動的、響應的地位。在選擇投標策略和投標方式時,遵循合理低價中標的原則,雖然各投標人都知道采用高價策略會獲得最大收益,但這種最惠情況是難以實現(xiàn)的。因為在供大于求的市場情況下,不論對方采取什么策略,自己的最佳決策就是選擇低價策略,每一個博弈參與者(投標人)都會有選擇低價策略的強烈愿望。博弈的最終結(jié)果就是大家都實行低價策略。這是一個最簡單而且唯一的非合作博弈論的均衡結(jié)果。如此一來,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將接近其自身個別成本價,在競標中自身的報價能力、綜合實力水平將暴露無遺,不是實力雄厚的企業(yè)是無力參與這場博弈角逐的。
本例中,發(fā)標人是政府,準備以招標方式采購汽車。政府對采購汽車的價值評估是一隨機變量,v∈[,],和分別表示采購汽車的最低和最高價值,其分布函數(shù)F(v)是共同知識。設(shè)有n個投標人,第i個投標人對汽車采購的評估價值是vi,i=1,2,…,n,vi 只有i自己知道,且vi 獨立地取自定義在區(qū)間[0,1]上的均勻分布函數(shù)。令bi≥0是投標人i的出價,如果他中標則其凈所得為(vi-bi),否則效用為0.投標人i的支付如下:
u(b,b;v)=v-b,if b>b(v-b)/n,if b=b 0,if b 假定投標人i的出價bi(vi)是其價值vi的嚴格遞增可微函數(shù)。顯然,bi>1≥vi不可能是最優(yōu)的,因為沒有人愿意付出比物品的價值本身更高的價格。因為博弈是對稱的,只需考慮對稱的均衡出價戰(zhàn)略: b=b*(v)。
給定v和b,投標人i的期望支付為:
u=(v-b) prob(b 這里Prob(。)代表bj 因此,投標人i面臨的問題是maxui=(v-b) prob(b 當均衡情況下Φ(b)=v時,上式可為-vdb+(v-b)(n-1)dv=0 (1)
設(shè)M(b,v)=-v,N(b,v)=(v-b)(n-1),則=-1,=-(n-1)
當n?叟3 ≠故方程(1)不是全微分方程。但方程(1)存在與b無關(guān)的積分因子,可得:
-vn-2 [-vdb+(v-b)(n-1)dv]=0 (2)
因為=,故解得全微分方程為b*(v)=(n-1)v/n可見,隨n的增加b增加。特別當n→∞,b*→v,就是說,投標人越多,政府能得到的價格就越合理,越接近對采購物的評估值。因此,擴大招標范圍讓更多的人參加競標是招標方的利益。
3 面臨的問題及對策3.1 問題(1)由于是不完全靜態(tài)信息博弈,從采購當事人來看,選擇供應商存在著許多問題。例如,缺乏科學的選擇方法,隨意性較強;選擇余地小,缺乏有效競爭;對供應商信息缺少了解,選擇缺乏針對性等等。由于目前制度尚不完善,尤其是信用制度,在大多數(shù)項目選擇供應商時,更多的是參考供應商本身提供的資料及在市場上的口碑,選擇供應商參與競標,因而人為因素比較大,這既不利于政府采購的規(guī)范操作,同時也會給廣大供應商造成不良的影響,影響了政府采購的聲譽。
。2)政府采購的組織管理中,分散采購依然是政府的主要采購體制。雖然我國隨著政府采購的進一步發(fā)展,初步形成了多種采購組織形式相結(jié)合的局面,但是分散采購依然是政府的主要采購體制。如2003年為351.2億元,占全國政府采購規(guī)模的比重為21.2%.這種體制一方面不利于預算資金的有效使用和監(jiān)督管理以及國家宏觀政策的統(tǒng)一和協(xié)調(diào),另一方面也不能實現(xiàn)集中采購的規(guī)模效益;盲目采購、重復采購等浪費現(xiàn)象突出,使政府多花錢少辦事。
(3)我國雖然已經(jīng)制定了招標投標法并建立了招標投標制度,但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我國整體上還沒有從公共支出管理的角度認識招標投標制,并且,招標投標法只能管理一定采購金融之上的采購項目,也沒有提供足夠的適合各種采購情勢的一攬子采購方法和程序,顯示出了其局限性。
3.2 對策政府采購招標制度是一個系統(tǒng)工程,需要各級機關(guān)、預算單位和廣大供應商的支持配合。
(1)采購方與供應商。對于采購方,在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大力宣傳政府采購的基礎(chǔ)上,要樹立精品意識,利用有影響的項目,以規(guī)范、公共的采購程序、認真負責的工作態(tài)度贏得供應商的認可,讓廣大的供應商真正體會到政府采購的公開、公正和公平,從而吸引更多的供應商與政府采購活動。供應商方面,應該建立健全良好的評估體系,加強自身實力和信用,實現(xiàn)信息資源共享,使采購方有效的了解供應商的信息。
。2)招標采購是降低成本的主要途經(jīng)。博弈論是研究如何使得人們在市場經(jīng)濟中,自愿遵守和實施有效制度安排,以增進社會的福利的機制!凹{什均衡”的關(guān)鍵是設(shè)局者如何讓參與人做出有利于社會的選擇。這里關(guān)鍵的是制度的選擇。一種制度(體制)安排,要發(fā)生效力,必須是一種納什均衡。否則,這種制度的安排便不能成立。評審合理低價中標的方法正是設(shè)局者———政府采購部門為最終實現(xiàn)“非合作均衡”結(jié)果而設(shè)置的博弈規(guī)則。通過公開競爭,使參與投標博弈的各方的陪標、串標、泄標等相互合作失去意義,迫使投標人必須在高價贏利和低價中標(好比坦白和抵賴)之間進行兩難選擇,最終做出實現(xiàn)自身風險最小化和利潤最大化的決策。這正是博弈論選擇戰(zhàn)略的關(guān)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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