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11 蘋果版本:8.7.11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固定資產折舊審計方法適用性分析

來源: 編輯: 2005/03/21 09:29:45  字體:

  本文是我們在固定資產審計工作實務中的一些思考和歸納,一點經驗和教訓,愿和廣大同行進行交流。

  一、初次年審折舊逐臺測算法

  使用范圍:所有年審;上年未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年審;被審計單位固定資產核算已計算機化,因此可以逐臺測算固定資產折舊。

  主要思路:第一,根據各項固定資產合理的原值,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殘值率,計算出各項固定資產上年累計折舊,與企業(yè)上年實際累計折舊相比較,如有差額,調整年初未分配利潤。第二,根據各項固定資產合理的原值,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殘值率,計算出本年度各項固定資產應計折舊,與企業(yè)本年實際計提折舊相比較,如有差額,調整本年度成本或費用。

  二、非初次年審折舊逐臺測算法

  使用范圍:所有年審;上年已對被審計單位進行了年審,被審計單位固定資產核算已計算化,因此可以逐臺測算固定資產折舊。

  主要思路:根據各項固定資產合理的原值,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殘值率,計算出本年度各項固定資產應計折舊,與企業(yè)本年實際計提折舊相比較,如有差額,調整本年度成本或費用。

  三、固定資產原值平均法

  適用范圍:所有年審;企業(yè)固定資產的核算未實行計算機化。

  主要思路:對固定資產折舊進行分類測算,對某一類固定資產,以前年度就有、本期繼續(xù)使用的,用固定資產原值A×年折舊率D計算應計折舊。對本年N月新增的固定資產,其本年應計折舊為:固定資產本年折舊=年折舊率D×固定資產原值B×(12-N)/12.對本年M月減少的固定資產,其本年應計折舊為:固定資產本年折舊=年折舊率D×固定資產原值C×M/12=D×固定資產原值C×(M+12-12)/12=D×固定資產原值C×[12-(12-M)] /12=D×固定資產原值C-D×固定資產原值C×(12-M)/12.

  綜上所述,對這類固定資產在全年應計折舊為:

  [固定資產原值(A+C)+固定資產原值B×(12-N)/12-固定資產原值C×(12-M)/12 ]×年折舊率D

  應用中應注意的問題:在運用此方法時,一定要向企業(yè)有關人員查詢是否有一些已提足折舊,但仍在繼續(xù)使用,因此還未進行清理的固定資產。在這種情況下,企業(yè)固定資產原值雖然在賬面上,但是應該停止計提折舊。如在折舊測試時沒有詢問核實上述情況,審計測算出來的折舊就會大于企業(yè)應該計提的折舊,結果區(qū)分不出是企業(yè)少提折舊還是審計人員計算有誤。

  四、累計折舊率法

  適用條件:各種企業(yè)年審,企業(yè)固定資產的核算未實行計算機化。

  主要思路:分類計算上年和本年的累計折舊率,根據本年累計折舊率和上年累計折舊率的差額與該類固定資產應有年折舊率相比,判斷該類固定資產本年折舊是否合理。

  五、年度折舊差額法

  適用范圍:股份制改造審計;企業(yè)曾經評估調賬且調賬是法定有效的,被審計單位固定資產核算已計算機化,因此可以逐臺測算固定資產折舊。

  這種方法又具體分為三種情況:

 ?。ㄒ唬┰u估調賬在評估基準日

  主要思路:第一,將企業(yè)固定資產明細賬導入電子表格并對照評估報告,逐臺核對企業(yè)是否嚴格將每臺固定資產的原值定為評估重置值,將累計折舊定為評估重置值與評估值之差?;驅⑵髽I(yè)固定資產評估結果輸入電子表格,將每臺固定資產的原值定為評估重置值,將累計折舊定為評估重置值與評估值之差。第二,將經上述第一步驟得出的企業(yè)固定資產原值和累計折舊合計與企業(yè)資產負債表固定資產原值和累計折舊核對,如有差額,一定要找出原因,將企業(yè)固定資產原值和累計折舊賬面數調整為上述第一步驟得出的固定資產原值和累計折舊數。第三,以上述第一步驟得出的固定資產原值為基礎逐年計算各年應計折舊額,如和企業(yè)各年計提的折舊有差別,調整期初未分配利潤或當年成本費用。(二)評估調賬在評估基準日之后,企業(yè)在調賬日按以評估重置值為基礎計算的評估基準日至調賬日應計折舊加上評估折舊(評估重置值減評估值)作為調賬日的累計折舊。

  主要思路:第一,將企業(yè)調賬日固定資產明細賬導入電子表格并對照評估報告,逐臺核對企業(yè)是否嚴格將每臺固定資產的原值定為評估重置值,如不符,要將企業(yè)固定資產原值進行調整以符合評估重置值。或將企業(yè)固定資產評估結果輸入電子表格,將每臺固定資產的原值定為評估重置值。第二,將評估調賬日累計折舊定為評估重置值與評估值之差加上評估基準日至企業(yè)調賬日企業(yè)應計提折舊,如和企業(yè)調賬日賬面累計折舊有差額,一定要找出原因進行調整。第二,將以上述第一步驟得出的固定資產原值為基礎逐年計算調賬日后各年應計折舊數,如和企業(yè)各年計提的折舊有差別,進行調整期初未分配利潤或當年成本費用。

 ?。ㄈ┰u估調賬在評估基準日之后,但企業(yè)在調帳日未按以評估重置值為基礎計算的評估基準日至調賬日應計折舊加上評估折舊(評估重置值減評估值)作為調賬日的累計折舊。

  主要思路:因為企業(yè)雖然評估結果調了賬,但累計折舊沒有任何一年是正確的,因此從調賬日后測算固定資產折舊少了一個正確的時點為基礎,故不能用該種方法進行折舊測算,而是要用到下述的“累計折舊差額法”。

  “年度折舊差額法”應注意事項:第一,一定要在調賬日將企業(yè)賬面的累計折舊和計算出來的累計折舊核對,如不相符,一定要找出原因,進行調整一致。因為“年度折舊法”只計算各年應計折舊,與企業(yè)各年實際計提折舊相比,差額調期初或當期。如在調賬日未將企業(yè)賬面累計折舊和審計人員計算出來的累計折舊進行核對相符,雖然調整了各年企業(yè)應計折舊數,也不能保證企業(yè)的累計折舊數是正確的。第二,在測算各年折舊前,一定要完成固定資產增加和減少的審計,并逐項記錄固定資產增加減少的原值、累計折舊和時間,以在計算固定資產年應計折舊額時考慮固定資產年內增減因素。

  六、累計折舊差額法

  適用范圍:股份制改造審計;企業(yè)曾經評估調賬且調賬是法定有效的,被審計單位固定資產核算已計算機化,因此可以逐臺測算固定資產折舊。

  主要思路:第一,將企業(yè)固定資產評估結果輸入電子表格,將每臺固定資產的原值定為評估重置值,將累計折舊定為評估重置值與評估值之差。第二,將經上述第一步驟得出的企業(yè)固定資產原值為基礎逐年計算各年應計折舊數。第三,將評估基準日固定資產累積折舊逐年加上該年應計折舊數,得出各年累積折舊數。第四,如和企業(yè)各年累計折舊有差異,進行調整期初未分配利潤或當年成本費用。

  應注意事項:運用此方法由于不需在調賬日將企業(yè)賬面累計折舊和審計人員計算出的累計折舊相比較并將企業(yè)賬面累計折舊調整為審計人員計算出的累計折舊,故較“年度折舊差額法”簡單。但是在運用此法時,一定要檢查和查詢清楚各年固定資產增減情況,使審計人員計算折舊的資產范圍和時間與企業(yè)計提折舊的范圍和時間一致,否則,雖然整個審計階段累計折舊調整量是正確的,各年累計折舊調整量可能不合理。

  七、倒軋法

  適用范圍:股份制改造審計;企業(yè)未曾經過評估調賬或雖然經過了評估調賬,但調賬法定無效。

  主要思路:第一,請評估師提供評估基準日的固定資產明細表,按照固定資產賬面原值,折舊年限,殘值率計算審計最后一個時點的累計折舊數。第二,按照固定資產賬面原值、折舊年限、殘值率,結合固定資產增減變化情況,計算各審計年度應計折舊額。第三,用某年底的累計折舊額,減本年折舊額,加本年轉出的折舊額,減本年轉入的折舊額,得出本年初累計折舊額。第四,根據計算出來的累計折舊額和企業(yè)賬面累計折舊額的差異,調整期初或本期。第五,將企業(yè)剝離的固定資產從電子表格中刪去,剩下入圍的固定資產各年累計折舊與剝離前固定資產各年累計折舊的差異作為各年剝離的累計折舊。

  應注意的問題:這種方法主要優(yōu)點是可以和資產評估師密切配合。對審計人員的好處是:資產評估師會對最后一個審計時點(也是評估基準日)的企業(yè)固定資產進行詳細地整合、歸類、勘察并輸入電子表格(或要求企業(yè)輸入電子表格)。如果企業(yè)固定資產核算未實行計算機化,上述工作對審計師就猶為重要。在這種情況下,審計人員可以從后往前逐年推算各年累計折舊和應計折舊。對評估人員的好處是:審計人員對固定資產的測算如不依照評估的分類和明細,進行折舊調整后,評估人員在將審計人員對折舊的調整分配到具體的固定資產明細項目上去就會有困難。審計人員按評估師整理的固定資產明細進行入圍資產折舊的測算,其結果評估師可以坐享其成,不用為分配調整折舊費神。

  應該注意的是,評估師對固定資產的分類是按照機器設備、電子設備、房屋建筑物、管道溝漕進行的,而審計師在報表附注中披露固定資產明細往往要按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房屋建筑物、非生產用設備等分類來披露。因此,利用這種方法對審計師的不利因素是還要將評估師整理出的明細表重分類匯總。

實務學習指南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www.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