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調味料酒免繳消費稅應符合什么條件?
問:我公司是一家食品生產企業(yè),目前公司準備開發(fā)并生產新產品調味料酒。請問生產調味料酒免繳消費稅應符合什么條件?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味料酒征收消費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742號)規(guī)定,國家已經出臺調味品分類的國家標準,按照國家標準的要求,調味料酒屬于調味品,不屬于配置酒和泡制酒,對調味料酒不征收消費稅。
調味料酒是指以白酒、黃酒或食用酒精為主要原料,添加食鹽、植物香辛料等配制加工而成的產品,名稱標注(在食品標簽上標注)為調味料酒的液體調味品。
因此,凡按上述規(guī)定生產的調味料酒不應繳納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