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地使用權出資如何繳納契稅
問:我公司以土地使用權作價(評估價)800萬元出資,另一公司以房產(chǎn)和現(xiàn)金出資,成立一家新公司,新公司注冊資本2000元。我公司的土地使用權購入價是700萬元,攤余價值是400萬元,問我公司的這項行為需要繳稅嗎?都繳什么稅?繳多少稅?(如何計算)
答:你公司以土地使用權投資需要繳納契稅。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第八條規(guī)定:土地、房屋權屬以下列方式轉移的,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或房屋贈與征稅。
?。ㄒ唬┮酝恋?、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
?。ǘ┮酝恋?、房屋權屬抵債;
(三)以獲獎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ㄋ模┮灶A購方式或預付集資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因此,以土地使用權出資和以房產(chǎn)出資應該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和房屋買賣繳納契稅。計稅依據(jù)是以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價格,包括承受者應交付的貨幣、實物、無形資產(chǎn)或者其他利益。稅率為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guī)定,契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根據(jù)財稅[2002]191號關于“以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yè)稅?!钡囊?guī)定,該公司以土地使用權出資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y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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