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在廣告設計、制作、發(fā)布及拍電影過程中提供專利權等取得的收入如何納稅
納稅人在廣告設計、制作、發(fā)布過程中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使用而取得的所得,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計算納稅。
電影制片廠買斷已出版的作品或向作者征稿而支付給作者的報酬,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如電影文學劇本以圖書、報刊形式或出版、發(fā)表而取得的所得,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電影制片廠買斷已出版的作品或向作者征稿而支付給作者的報酬,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如電影文學劇本以圖書、報刊形式或出版、發(fā)表而取得的所得,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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