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定期定額核定辦法

來源: 編輯: 2005/11/18 18:27:29 字體:

  問:請問個體工商戶個人所稅所得額是否是營業(yè)額*利潤率-經(jīng)營費用,經(jīng)營費用中的業(yè)主生活費是否是800元/月?還是多少才合理?

  答:對于查帳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均按照《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規(guī)定計算并交納個人所得稅,即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其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成本+費用+損失)。個體工商戶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適用5%-35%的超額累進稅率。全年應納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目前個體工商戶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主要方式是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個體戶的營業(yè)額,帶征個人所得稅或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個體工商戶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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