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企業(yè)所得稅年報的問題
問:2007年度年報何時開始,什么時間結束?
答: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200號)第六條規(guī)定:納稅人除另有規(guī)定外,應在納稅年度終了后4個月內(nèi),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和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辦理結清稅款手續(xù)。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年度納稅申報時,應對企業(yè)年度納稅申報表的邏輯性和有關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進行審核,并及時辦結企業(yè)所得稅多退少補或抵繳其下一年度應納所得稅款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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