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的賠款大于損失是否要并入損益計征所得稅?

來源: 編輯: 2006/11/02 10:57:59 字體: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轉讓各類資產、特許權使用費以及營業(yè)外收益等所得。保險公司賠款大于損失的部分屬于營業(yè)外收益,應列入應納稅所得額計征企業(yè)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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