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yè)企業(yè)所得稅會計處理舉例(二)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版權所有 嚴禁轉載) 編輯: 2003/04/10 15:16:33 字體:
  [例2]某工業(yè)公司1991年1-9月累計已實現(xiàn)利潤總額4000000元,已預繳所得稅1320000元。10月份企業(yè)實現(xiàn)利潤總額460000元;11月份企業(yè)實現(xiàn)利潤總額440000元;12月份企業(yè)取得營業(yè)利潤480000元,營業(yè)外收入30000元,營業(yè)外支出60000元,投資收益120000元,其中90000元為從聯(lián)營方分得的稅后利潤。該企業(yè)1994年9月份投入設備一臺,價值120萬元,稅法規(guī)定折舊年限為10年,企業(yè)經(jīng)批準采用加速折舊法,折舊年限選為5年。該企業(yè)1992年發(fā)生虧損,1993年尚有未彌補虧損1200000元。稅務機關規(guī)定該企業(yè)按季繳納所得稅。

  企業(yè)9月份投入使用的設備,應從10月份開始計提折舊。按照稅法規(guī)定的折舊年限計算的年折舊額為12萬元(120÷10),月折舊額為1萬元(12÷12);按照企業(yè)選定的折舊年限計算的年折舊額為24萬元(120÷5),月折舊額為2萬元。由于折舊年限不同而造成的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的差異為時間性差異,因而應采用納稅影響會計法進行核算。

  時間性差異=2-1=1萬元

  10月份按稅前會計利潤計算的應交所得稅=460000×33%=151800元

  10月份按納稅所得計算的應交所得稅=(460000+10000)×33%=155100元

  時間性差異影響納稅的金額=155100-151800=3300元

  則10月末企業(yè)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        151800
    遞延稅款       33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155100

  同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本年利潤       151800
    貸:所得稅        151800

  11月份企業(yè)按稅前會計利潤計算的應交所得稅=440000×33%=145200元

  11月份企業(yè)按照納稅所得計算的應交所得稅=(440000+10000)×33%
                    ?。?48500元
  則月末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        145200
    遞延稅款       33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148500

  同時作:

  借:本年利潤       145200
    貸:所得稅        145200

  12月末,企業(yè)稅前會計利潤為:

  利潤總額=480000+30000-60000+120000=570000元

  由于投資收益戶有90000元為稅后利潤,屬于永久性因素,則:

  12月份按稅前會計利潤

  減永久性因素后的金額=(570000-90000)×33%

  計算的應交所得稅
           ?。?80000×33%
           ?。?58400元

  12月份按納稅所得計算的應交所得稅=(480000+10000)×33%
                 ?。?61700元

  則12月末企業(yè)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        158400
    遞延稅款       33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161700

  同時:

  借:所得稅        158400
    貸:本年利潤       158400

  第四季度終了,企業(yè)預繳第四季度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465300
          ?。?55100+148500+161700)
    貸:銀行存款       465300

  年度終了后,企業(yè)與稅務機關匯算清繳時:

  全年利潤總額=4000000+460000+440000+570000
       ?。?470000元

  按規(guī)定,納稅人發(fā)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xù)彌補,但是延續(xù)彌補期最長不得超過五年。該企業(yè)1992年度發(fā)生虧損,1993年進行彌補,1994年初尚未彌補虧損1200000元,可延續(xù)到1994年繼續(xù)彌補。因此該1200000元可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減。則1994年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為:

  應納稅所得額=5470000-90000(稅后利潤)
         -1200000(以前年度虧損)+30000(10
         -12月份時間性差異)
        =4210000元

  則1994年全年應納稅額為:

  應納稅額=4210000×33%
     ?。?389300元

  該企業(yè)1994年已預繳所得稅稅款為:

  已繳稅額=1320000+465300
     ?。?785300元

  則實際多交稅額為:

  多交稅額=1785300-1389300
     ?。?96000元

  則企業(yè)應作如下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396000
    貸:所得稅        396000

  同時,作:  

  借:所得稅        396000
    貸:本年利潤       396000

  其中多交的稅金可于下年度抵繳。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