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盤虧、報廢時進項稅額抵扣的會計處理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版權所有 嚴禁轉載) 編輯: 2003/05/03 16:54:15 字體:
  存貨的盤虧等損失的進項稅額是可抵扣的,不能抵扣的是指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吨腥A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guī)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五)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六)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對“非正常損失”作如下解釋:“指生產經營過程中正常損耗外的損失,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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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ǘ┮蚬芾聿簧圃斐韶浳锉槐I竊、發(fā)生霉爛變質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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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謂“正常損耗”,應是制訂有損耗定額的合理損耗,如液體貨物和易碎物品的自然損耗、受氣候影響的某些貨物的季節(jié)性損耗等,其他按件計量的貨物不應當有正常損耗。超定額損耗和存貨的盤虧、報廢、毀損等屬于非正常損失,其進項稅額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因為這部分貨物未形成新的產品出售取得銷項稅額,是企業(yè)管理不善造成的一項損失,應由企業(yè)承擔,在會計處理時應作如下分錄: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貸:原材料(帳面成本)

          在產品(帳面成本)

          產成品(帳面成本)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在產品、產成品的進項稅額均指相應原材料的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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