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堂外銷快餐要繳增值稅嗎
某師范院校附屬餐飲服務部,系獨立核算的后勤實體,主要供應本校師生快餐,同時也向其他社會人員提供快餐。去年下半年,當?shù)貒悪C關就服務部向其他社會人員提供快餐的外銷收入征收了2500元增值稅。請問該服務部提供的餐飲服務收入按理應繳營業(yè)稅,為何國稅部門要征收增值稅?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字[2000]25號)第三條、第四條規(guī)定:“對設置在校園內(nèi)的實行社會化管理和獨立核算的食堂,向師生提供餐飲服務獲得的收入,免征營業(yè)稅;向社會提供餐飲服務獲得的收入,應計征營業(yè)稅。對高校后勤實體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銷收入,免征增值稅;向其他社會人員提供快餐的外銷收入,應當繳納增值稅?!睋?jù)此,當?shù)貒悪C關作出的征稅行為是正確的。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字[2000]25號)第三條、第四條規(guī)定:“對設置在校園內(nèi)的實行社會化管理和獨立核算的食堂,向師生提供餐飲服務獲得的收入,免征營業(yè)稅;向社會提供餐飲服務獲得的收入,應計征營業(yè)稅。對高校后勤實體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銷收入,免征增值稅;向其他社會人員提供快餐的外銷收入,應當繳納增值稅?!睋?jù)此,當?shù)貒悪C關作出的征稅行為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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