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籌劃可降低納稅成本

來源: 編輯: 2002/12/23 10:14:48 字體:
  納稅成本,是指納稅人在納稅過程中發(fā)生的直接或間接費用,包括經(jīng)濟、時間等方面的成本。納稅成本既包括正常稅收負擔,也包括咨詢費用、辦稅費用、滯納金和罰款等費用。

  納稅成本的特征

  一、金額:據(jù)權威人士分析,正常稅負占納稅人收益總額的50%左右。除此之外,納稅人的咨詢費用、辦稅費用、滯納金和罰款等也相當可觀。

  二、范圍:納稅成本除了包括正常的稅收負擔外,還包括稅收滯納金、罰款、辦稅費用、咨詢費、稅務代理費用、額外稅收負擔等。三、風險:納稅人為了降低稅收負擔,減少納稅成本,常常采取一定的方法進行稅收籌劃,一旦籌劃失敗,很有可能變成偷稅,納稅人要付出很大的代價。同時,正常稅收負擔外的納稅成本又往往為納稅人忽略,忽略的代價就是多支出各種費用。

  如何籌劃降低納稅成本

  要降低納稅成本,需要深入分析影響納稅成本的各種因素,找到相應的解決途徑。影響納稅成本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正常稅收負擔。納稅人取得收入除了要繳納流轉(zhuǎn)稅外,還要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另外,國家對納稅人的一定財產(chǎn)還課以財產(chǎn)稅。降低正常稅收負擔的有效途徑是開展稅收籌劃。

  二、辦稅費用。辦稅費用包括辦稅人員費用、資料費用、差旅費用、郵寄費用、利息等。盡管辦稅費用在納稅成本中占的份額不大,但仍有籌劃的必要。比如對企業(yè)財會人員進行合理分工,由財會人員兼任辦稅員;通過網(wǎng)上申報降低資料費用等。

  三、稅務代理費用。納稅人為防止稅款計算錯誤,避免漏申報、錯申報,以及進行稅收籌劃,需要向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進行稅務咨詢,或者委托注冊稅務師代為辦理納稅事宜。按照有償服務的原則,聘請中介機構辦稅,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為了節(jié)約稅務代理費用,納稅人應當在事前作適當考慮,應當考慮收益與支出是否配比。

  四、罰款。稅法對納稅人的一些違法行為規(guī)定要處以一定罰款,納稅人如果被稅務機關處以罰款,除了經(jīng)濟上蒙受巨大損失外,還會給企業(yè)聲譽造成不良影響。如果納稅人按照稅法規(guī)定履行各項義務,不但可以避免罰款支出,相反還會給企業(yè)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

  五、稅收滯納金。納稅人未按照稅法規(guī)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我們可以算一筆賬: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應相當于按照18%的年利率計算的稅款罰息,這個比例相當于銀行貸款利率的好幾倍。因此,辦理納稅申報,特別是采取遞延納稅方式降低利息費用時,應當關注各個稅種的納稅期限。

  六、額外稅收負擔。額外稅收負擔是指按照稅法規(guī)定應當予以征稅,但卻完全可以避免的稅收負擔。

  額外稅收負擔主要包括兩方面:

  首先是與納稅申報有關的非正常稅收負擔。與納稅申報有關的額外稅收負擔是納稅人納稅年度內(nèi)應計未計扣除項目,包括各類應計未計費用,應提未提折舊等作為權益放棄,不得轉(zhuǎn)移以后年度補扣;稅務機關查增的應納稅所得額,不得作為公益捐贈扣除的基數(shù);企業(yè)實際發(fā)生的財產(chǎn)損失,未報經(jīng)主管稅務機關批準的,不得稅前扣除;對符合條件的減免稅要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報批,逾期申請,視同權益放棄,稅務機關不再受理等。

  其次是與會計核算有關的非正常稅收負擔。稅法規(guī)定,納稅人兼營增值稅(或營業(yè)稅)應稅項目適用不同稅率的,應當單獨核算其銷售額,未單獨核算的,一律從高適用稅率;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應當單獨核算免稅、減稅銷售額,未單獨核算銷售額的,不得免稅、減稅等等。

  對于額外稅收負擔,納稅人可以通過加強財務核算,按規(guī)定履行各項報批手續(xù),履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認真作好納稅調(diào)整等方法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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