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條件
有一篇文章說:幸福有三個條件,一是有希望,二是有事做,三是能愛人。總是喜歡拿自己來對照的我,又開始琢磨自己是不是真的具備這三個條件,自己是不是真的可以說是幸福的。
其一是有希望,對于我自己來說希望于我或許是有些陌生了,曾經(jīng)的理想抱負都是過去的狂妄與幻想了。沉淀與現(xiàn)實的我已經(jīng)對自己沒有了什么希望,就做著“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消極美夢。但是對于希望還是不遙遠的,最起碼對孩子的希望支撐著我的熱情。為了孩子的希望,我必須不斷充實自己,雖然不能做到與時共進,但是總怕被孩子遠遠的拋在身后,而失去一個做母親的威嚴與威信。看來。希望還是有的,雖然不是關(guān)于我自己的,但是是我生命延續(xù)的女兒的,這對于我來說也是莫大的安慰了?
其二是有事做。我不知道什么樣的事情才算事。雖然我沒有叱咤風云的事業(yè),沒有指點江山的激昂,也沒有濟世救苦的能力。但是我也有我自己的一份工作,也有自己的一份微薄的力量。別人或許不在意,也不在乎,但是我自己要看的起自己。工作雖然清閑,卻也必不可少。而且家里的事情很多都要我來做。除此之外,還有我喜愛的文字,也需要我的垂憐。怎么會沒有事情做呢?有時候真覺的時間太少,不夠我做我想做的事情的。照這樣想來,我就又具備了幸福的又一個條件了。
其三是能愛人。對這一條我沒有一絲的猶豫,我很肯定很自信地說我做到了愛人。對親人的愛,對同事的愛,對朋友的愛,對弱小者的同情也是一種愛。雖然不敢說自己是個博愛的人,但是我就是不缺乏愛的,我深信。愛是我做人的根本與原則,我永遠不會拋棄我的愛的。我永遠能擁有幸福的這一條件的。
如此看來,我完全符合幸福的條件,那么我原來的幸福感覺是真實的,是應(yīng)該的。不覺沾沾自喜,為自己擁有的幸福。其實幸福就這樣簡單,不單單是我符合幸福的條件,我想每個人都符合幸福的條件。只要你不盲目地把幸福的條件開的太多,就像這樣簡簡單單,那么,你也是幸福的,不對嗎?朋友,也來對照對照自己吧,你一定會發(fā)現(xiàn),幸福的條件自己早就具備了,那么就宣布自己是幸福的吧,大聲宣告自己的幸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