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改進不足 深化治理全力抓好“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
為貫徹落實謝旭人部長講話精神,珠海市“小金庫”治理辦認真回頭審視“小金庫”檢查工作,對存在的問題認真作了總結:一是珠海市未能完全按照中央、省的要求及程序做足功夫,沒有狠抓自查自糾工作;二是對“小金庫”界定的理解不夠透徹,并不是惡意人為或故意隱瞞的才算是“小金庫”;三是偏向從輕處理處罰“小金庫”單位,也未對“小金庫”相關責任人作出更嚴肅的處理;四是督導督查力量不夠,沒有對“零申報”的區(qū)進行徹底深入的核查。
針對上述問題,結合謝旭人部長提出的四點要求,珠海市2010年的“小金庫”治理工作將改進不足,抓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視,態(tài)度堅決。
2010年“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要強化組織領導,創(chuàng)新工作機制,有力有序地推進“小金庫”。一方面,實現(xiàn)人員、辦公場所、經(jīng)費等的到位,領導小組成員要委任1至2位骨干在“小金庫”治理中全職負責具體工作;另一方面,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要充分發(fā)揮組織和統(tǒng)籌協(xié)調作用,制定實施意見和工作方案,并具體實施各項治理工作。同時對重點檢查出來的“小金庫”的事或人都嚴肅處理,絕不手軟。
二、把握關鍵環(huán)節(jié),把“小金庫”問題解決在自查自糾階段。
首先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人員要認真學習和領會中央政策精神,專題研究治理工作方案;其次搞好宣傳引導,在召開動員大會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如召開培訓班等對專項治理工作的政策進行廣泛宣傳;再是發(fā)揮各單位主觀能動性,特別提醒這次專項治理問題處理從寬機會在自查自糾階段,積極引導各單位通過“自查自糾”解決問題。另外,2010年的專項治理對象是社會團體和國有企業(yè),在“自查自糾”期間由各業(yè)務主管單位或登記管理機關約談重點單位的“一把手”,講清政策,嚴肅紀律,鼓勵自查自糾。
三是做好全社會宣傳發(fā)動工作,形成社會性的圍剿“小金庫”氛圍。
從2009年的經(jīng)驗看,部分單位對“小金庫”的危害和性質仍然認識不足;公眾參與能力和參與途徑相對薄弱,這些主要體現(xiàn)在有效投訴方面。找準各單位自查不嚴、上報不實的原因,一般是有五方面,一是不愿報,怕報了真實情況后單位和個人以后用錢、搞福利不方便。二是不敢報,怕報了真實情況會給自己和單位帶來麻煩。三是心存僥幸,認為“小金庫”清理工作都是走走過場,會不了了之。四是事不關己,多數(shù)“小金庫”不是現(xiàn)任領導設的,現(xiàn)任領導認為自己只是維持現(xiàn)狀而已,問題的責任應由以前領導承擔。五是觀望,暫時不報,實在扛不住就馬上糾正。因此,珠海市治理辦有必要加強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在全社會形成一個痛打狠擊“小金庫”的氛圍,并在全市范圍內拓寬舉報渠道,落實好獎勵政策。
四是講求實效,圍繞重點領域和重點部門開展重點檢查工作。
按照2009年珠海市重點檢查的經(jīng)驗是得到省財政廳的肯定的,特別是市本級對重點檢查對象嚴格審查,強調針對性,講求時效性,通過檢查取得了實質性進展。今年將按照省的部署進一步完善相關工作及步驟,創(chuàng)新工作機制。同時,在重點檢查期間,要對自查自糾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加以整改落實,并對未列入重點檢查的單位及時組織開展“回頭看”。
五是抓好督查推進工作。
鑒于今年治理工作時間緊,任務重等因素,要進一步加強督查工作,及時了解市直、各區(qū)、功能區(qū)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及時處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領導小組、治理辦都必須形成集中辦公的機制,今年特別是強調抓好“小金庫”審理定性,堅持領導小組集中開展審理。同時治理辦要正確準確理解上級政策精神;正確準確上傳下達,處理工作中的問題。并研究強化源頭治理,完善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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