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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內需減稅富民 個稅或需兩三年調一次

2012-3-21 8:56 轉自互聯(lián)網 【 】【打印】【我要糾錯

  外圍經濟不振,擴大內需發(fā)力,近日,有關提高居民個人收入所得稅起征點的討論再次成為焦點。

  隨著近年來我國稅收的穩(wěn)步增長,結構性減稅、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越來越受到廣泛關注,很多專家建議重新制定關乎民眾收入的個稅起征點標準。

  調高到5000或8000元?

  盡管受到去年全球經濟危機的影響,我國GDP增速較往年明顯放緩,但是去年我國財政收入仍然比2010年增長24.8%,首次突破10萬億元大關,創(chuàng)下歷史新高。在當前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擴大內需的背景之下,加快結構性減稅步伐、減稅富民的呼聲日益高漲。

  “現(xiàn)在結構性減稅既有必要性,又有可行性。”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認為,當前我國綜合國力在提升,財政收入連年增長的幅度都還高過GDP的增長速度,確實具備了我們加大結構性減稅力度的前提條件。

  去年9月實施的新個稅修正案將起征點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賈康表示,在新的方案執(zhí)行之后,原來工薪階層有28%的人要交納個人所得稅的,現(xiàn)在顯著減少了7%。

  盡管如此,在一些專家看來,隨著物價的上漲,目前個稅的起征標準仍然偏低。TCL集團董事長李東生提出要將個稅起征點調整至5000元。而深圳研祥集團董事局主席兼總裁陳志列建議,提高對高收入者的征收標準,將個稅起征點定在8000元,最低不低于5000元。

  建議按家庭為單位征稅

  事實上,我國從1980年頒布個人所得稅法至今,個稅起征點共經歷了3次調整,從最初的800元到現(xiàn)在的3500元,調整的頻率呈增快趨勢。但是,在我國經濟快速增長、居民收入大幅增加的背景下,個稅起征點的調整仍然難以滿足居民提高收入的迫切需求。

  對此,復星集團董事長郭廣昌建議,應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人所得稅,即在申報個人所得稅時以家庭中夫妻雙方共同所得進行聯(lián)合申報納稅,申報時根據(jù)納稅人家庭中贍養(yǎng)、撫養(yǎng)、就業(yè)教育等不同情況確定不同的扣除數(shù)。中國城市化進程中出現(xiàn)許多需要贍養(yǎng)農村老人的家庭,按照家庭為單位征收所得稅,可在社會保障力度不足的情況下,加大家庭的社會保障功能。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學部主任陳佳貴也認為,個稅改革今后有可能按照家庭征收、綜合征收或者降低稅率等方向發(fā)展,F(xiàn)在按照一個人一個人地征收個稅,也存在弊病,比如一個家庭一人掙錢多,可是妻子和孩子沒有工作,負擔也很大,交的稅也多,而按家庭征稅,就可以避免這樣的情況。

  應每隔兩三年調整一次

  “個稅起征點并不是越高越好。”賈康表示,個稅改革的方向應是走向綜合后的超額累進,優(yōu)化再分配抽肥補瘦,考慮物價波動因素,按家庭贍養(yǎng)負擔區(qū)別對待。如果能夠優(yōu)化個稅的話,以后應該考慮有一個常規(guī)的制度設計,每隔3年隨物價調整一次,如果覺得3年長了每隔兩年行不行,也是可以討論的。

  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也認為,個稅不必要規(guī)定具體的起征點,它應隨著CPI的變化動態(tài)調整,并且與CPI掛鉤。應該搞一個參照CPI因素的公式,而個稅起征點提高標準是CPI漲幅的2倍左右較為合適。

  目前來說,對個稅起征點的爭議較大,又剛調不久,今年年內再調的可能性似不大。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A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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