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新個稅法條例做三處修改

2011-8-1 14:0 讀者上傳 【 】【打印】【我要糾錯

  9月1日起實施;外籍人員可享附加減除費用。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近日簽署第600號國務院令,公布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該條例自2011年9月1日起實施。條例規(guī)定,本條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guī)定制定。

  此次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作出如下修改:

  第十八條修改為:“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所說的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是指納稅義務人按照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合同規(guī)定分得的經營利潤和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所說的減除必要費用,是指按月減除3500元。”

  第二十七條修改為:“稅法第六條第三款所說的附加減除費用,是指每月在減除3500元費用的基礎上,再減除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數額的費用。”

  第二十九條修改為:“稅法第六條第三款所說的附加減除費用標準為1300元。”

  根據條例,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范圍,是指: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中工作的外籍人員;應聘在中國境內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中工作的外籍專家;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或者受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人員。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ru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