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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稅下月起可由物管代收

2008-9-28 8:39 揚子晚報 【 】【打印】【我要糾錯

  記者從26日召開的省政府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江蘇省地方稅收征管保障辦法》將于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據(jù)《辦法》規(guī)定,地方稅務機關對一些零星分散稅源和異地繳納的稅收可實行委托代征,比如客運、產交易、出讓和轉讓土地使用權、房屋出租、家庭裝修、彩票銷售及兌獎、營業(yè)性演出、商業(yè)性體育比賽等。舉例說,房屋出租稅的征收,可以委托房產管理部門、相關物業(yè)管理、居委會、村委會等代征,客運承包人稅收可委托交通部門代征等。

責任編輯:憂郁的橘子